律师解析:若无明确的借款凭证,债权人仍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的证据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 比如来说,债权人可提交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以及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以此来证明债务人确实存在拖欠款项的行为。 倘若债权人自身难以搜集到上述证据,他们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 法院会依据法定程序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全方位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从而确认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的借据,债权人仍然有可能通过其他类型的证据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